今日一见堂外人头攒动,围着里三层、外三层,人数比之他在宛平县升堂时多了十多倍。
他不觉心头一震,这才刚上任没几日,莫非就让他摊上大案了?
再细瞧堂上几人:
原告是两个尚未及冠的少年,衣着鲜亮,眼眸透着一丝傲气,身份看似不低。
被告则是三个衣衫褴褛的流民,一个个鼻青脸肿,还有一人流着血,被捆得结结实实,押于堂上。
乍看起来,就像是富家子弟仗势欺人的狗血戏码。
李元芳不悦地皱了皱眉,拍了下惊堂木,“堂下何人,见到本官为何不跪?”
何关笑脸一僵。
他虽不像狗蛋他们,弄了一官半职在身,但是跟随主子那么多年,一直都很得脸,即便见了咸宁侯,只需抱个拳,未曾下跪过。
那个李元芳算什么?
他的顺天府尹之位,还是靠着他的主子得来的呢!
马哲的背景更硬,他是从宫里出来的,官职不高,仅仅是个长随,却是天子近臣,比一些三四品的高官更为体面。
此刻,反而是他先矮下身子,扯着何关,朝李元芳跪了下去。
“在下马哲何关,见过大人。”
李元芳的脸色稍好一些,“何事击鼓?”
何关看了马哲一眼,见他低眉垂目,无意启齿,便由他开口道,“小的暂代西市番货铺的管事,铺子的物件皆由番商购得,渠道合法。”
说着,何关将一瓶清露交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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