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之内,火速到达了大同,与姜蔺一同去军营复命了。
无羡则成了一个无事人,与何关等人在城内入住。
因为生意的关系,她在大同早就置办了落脚的院落,是一座带着马厩的二进院。前檐玲珑,后墙高垒,饰有雕艺精湛的砖、木、石,雄浑中不乏精致,别有一番韵味。
院落一直有人打理着,只需稍做整理便可以入住。
无羡连日赶路,正打算早早歇下,见胡勒根和狗蛋还在安排人手,在院中严密巡逻,好奇地问道,“这里可是大同城内,又是上城区,治安没那么差吧?”
“主子,您不知道,最近城里冒出来一伙采花贼,专挑高门大户下手,破门后索要财物和美人。”
“如此猖狂,官府就没出面管管吗?”
“可不是吗,说不准,还是同官府有交情的呢,官匪勾结的多了去了。”
狗蛋正说着,就见他训练的巡逻犬,咧着嘴,冲着屋檐狂吠起来。
无羡眯着眼,循声望去,看见一伙黑衣人,蒙着面,趴在了屋檐上。贼头贼脑的样子,一看就不像是好人。
都不用她下令,所有人立刻戒备起来,人手一支火铳全举了起来,对准了屋檐上的匪类,正要开火,一人突然扯着嗓子,兴奋地高喊道,“自家人!”
无羡做个了手势,让人暂时停止攻击。
在众人的戒备下,那人沿着屋檐滑落而下,伸手敏捷地落在地上,扯下了蒙面的黑巾,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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