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手中的武器如此了得,看着不比弗朗机的火铳差。”
无羡眉眼弯弯,得意道,“人生嘛,总要有点追求,骑最快的马,喝最醇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贼,娶最美的人,才不虚此生。”
朱寿拍了下手,“小无羡说得好!”
松本看着无羡的眼神也是一片欣赏。
这时,枪声停息下来,小院恢复了寂静。狗蛋喜滋滋跑来邀功道,“主子,外面的贼人都被咱们打趴下了!”
“走,出去瞧瞧!”无羡在亲卫的保护下跨出厢房,先瞅了一眼鞑子打扮的弓箭手,身形瘦弱了些,不像是草原上的汉子。
他又将目光移到地上躺着的贼寇身上,利落地补了一刀,见他完全死透了,方才蹲在地上,扯下了他脸上蒙着的面巾。
只见那人长着一张大脸盘、高颧骨、低鼻根、斜眼睛,再配上那副壮实的身板。
“主子,这人看着像是小王子的人,怎么大老远跑这儿来了?”狗蛋问道。
无羡耸了耸肩,“或许是穷疯了吧,连咱们都敢打劫。”
砰!——
院门突然被撞开了,一队人马举着火把,鱼贯而入,狗蛋等人条件反射般,立刻举起手中的火铳,对准了来人,待看清他们穿着的是衙役的官服,这才重新将火铳放下。
领头那人的补子是一对鹌鹑,是最低等的级别。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让人仿若置身于修罗地狱。
他心里虽然早有准备,还是被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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