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土匪根据罪行被判了二年到死缓不等的徒刑,这个量刑与刑级与现代社会是差不多的,唯一区别十八人这里有期徒刑最高达到五十年。
如此设计是为了避免死缓的判决因为减刑三绕二转最后只服十几年刑期就出了狱,这样的幅度也太夸张了,让十八人中不少人觉得不可接受,所以讨论时由于他们力争才将有期徒刑增加到了五十年。其它变动只有将无期徒刑改为了终身监禁劳动赎罪,这个没有实质改变。
以上为刑期刑名上的变化,对明末的人而言还有就是处决的办法的改变。这时代的处决基本上是剐、凌迟、砍头三种,但十八人觉得这三种方式都太残忍,当然除了剐凌迟、砍头比腰斩或五马分尸好不少,但砍头终究鲜血淋淋人头滚滚。
凌迟将人吊死也是一样不大好看,只是警告与威慑加恐吓作用大一些。可穿越众不需要去恐吓谁,所以在讨论时十八人比较一致的意见还是枪决吧。
于是在所有的土匪宣判完成,被处决的土匪就被带到山脚下,其他土匪一边陪刑,加上在蜂拥过来人群旁观下由护卫队排队执行处决任务。
这也是让他们见见血,毕竟三百护卫队训练成绩已经不错,特别是百米靶已经少有低于五环的,但不见血终究差点儿,比如这时处决距离才三十米却有不少队员因手抖而脱离目标。好在前面是山坡,人也早驱散干净,不怕伤到其他人的。
宣判大会后活下来的土匪都进入了劳动改造阶段,即便是死缓也一样,区别只是重刑犯都有脚镣,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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