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肉就越值钱,那可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的到的。
不可否认,郑西土有点心动了,自己有高能镭射枪,实在不行还能回基地拿点□□,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用,有这些武器,找准合适的目标,狩猎一头那种野兽也不是不可能?
郑西土越想越蠢蠢欲动,现在不作为那就是听天由命等死,可有了希望,等自己成为基因战士,只要不被虫族发现,在森林还是能活的很自在的,起码豹猫是不用怕的了。
危机即是机遇!
打定主意,郑西土就开始收拾东西想进森林深处狩猎。
长剑、弓和高能镭射枪是必须要拿的,不过□□要不要回去拿呢?郑西土犹豫了一下,没回去。一则是虫族在基地附近,回去不方便,二来□□量很少,张兴从来不用,都放在仓库,要不是自己眼睛尖都不知道有这东西的,最重要的是,郑西土不知道那些□□放了那么久会不会哑火,万一自己满怀希望扔了颗□□,结果根本没炸,自己说不定就此丧命了。
再说了,根据之前的接触,郑西土觉得那些野兽虽然厉害,却也没到自己绝不可能打过的地步,小心一点应该是没事的。
郑西土首先去了自己上次去的地方,并且成功找到了那只野猪的尸骸,被啃的只剩下骨头了。
“猪兄,好走。”郑西土向野猪尸骸抱了抱拳,虽然它曾经攻击过自己,但怎么说也是个有智慧的生物,跟人类其实区别不大,意思意思表示一下尊敬吧。
。
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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