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杀手误认为目标还在这里。然后沿路追来,到时候自己利用林子做掩护,给予这杀手致命一击。果不其然,杀手中招,提着枪也向上面这片林子爬。
其实聂云与杀手都不知道的是,他们此时已经进入了距离市区三百里外连绵数百里的五岭山中,这里人烟稀少,交通不便,还有许多的毒虫蛇蚁。
一路上都是聂云小腿滴落而下的血迹,好不容易爬上了林子,四下打量了一番,发现这里的树林稀松不已,不是掩护自己暗杀敌人的好地方,当即跛着脚朝林子深处而去,而且地上还故意留下自己的血迹,引那杀手追来。
饶是杀手体力好,从下面爬上来,也是气喘吁吁,一身黑色风衣在身的他,提着狙击枪站在林内,一双野兽似的目光环视一圈,最后把头低下,看到了脚下面的血迹,随着血迹朝前看,当下追了上去。
一转眼就是大半天过去了,眼看天就要黑下,聂云终于找到了伏击那杀手的最佳地点。这里是一片密集的松林,脚下面有着厚厚的枯枝残叶,散发出腐烂难闻的气味。
不一会儿,提着狙击枪的杀手追寻血迹同样来到了这密集的松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站在松林边缘停了下来,因为多年来的杀手经验告诉他,这里的空气弥漫着危险的信号。
现在的聂云只能偷袭,不敢面对面;当然不是他实力不济,而是左臂有伤,想当于报废,右肩还有没有愈合好的枪伤,小腿上也有一枪,这样的情况,怎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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