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道:“刺史爱民如子,赏罚分明。”
李复书道:“哦?说给我听听?”
卫亦君道:“他(她)曾于春耕时微服出巡,当时有一个小毛贼偷了随从的钱袋,他(她)虽然罚了那个小毛贼服役三个月,却也把随从的钱袋送给了那个小毛贼。”
“由此可见,他(她)心地善良,爱民如子。”
李复书没有跟着夸赞赵同,而是思忖了一会儿,问道:“那个随从的钱袋子里有多少钱?”
卫亦君道:“三钱碎银子。”
李复书道:“按律法偷盗他人三百钱以上,五百钱以下,徒两年。赵同只让那毛贼服役三个月,又怎么能说是赏罚分明呢?”
卫亦君摇了摇头:“那个小毛贼枯瘦如柴,春寒料峭却仅着单衣,必是饥寒交迫,所以为盗。”
“他(她)说刺史是一方父母官,在他(她)的治理下,百姓却衣食无着,以至于不顾礼义廉耻行偷盗之事。”
“这都是他(她)的过错,所以他(她)不追究那个小毛贼的罪责。”
“但若是对偷盗的行为不加以惩戒,届时人人都要学那个小毛贼不劳而获,便会乱了社会秩序。”
“所以他(她)以役代刑,对那个小毛贼略施薄惩。”
“如此说来,又怎么不是赏罚分明呢?”
李复书很是认真地思考了卫亦君的话,觉得赵同虽然没有按照律法处置那个小毛贼,但他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实在比任何的律法更能济世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