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赌服输。对了,我这有一支更好的,是花旗货,跟你换那支匣子枪,怎么样?”俏飞燕撇撇嘴,将手掌伸到谢宇钲面前。
只见她白晰颀长的手掌上,静静地躺着一支做工考究、造型霸气的手枪--柯尔特公司产的勃朗宁。
民国时候的国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马牌撸子,
谢宇钲见了,又惊又喜,他从它那体形上判断,很可能是那款最受军中欢迎的1911。
这可是一款颜值与功能俱佳的好枪。
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弹径达到了惊人的点45英寸,停止作用极好。
时人称之为大眼撸子。
这款枪最传奇的经历,是在一战中,由美军一名士兵创造的。
当时正值两军对垒,由于天气不好,这名士兵和战友巡逻时,竟然糊里糊涂地穿插到了敌人阵地上,他们遭遇了一队德军,懵逼的德军马上就被他们打死打伤大半,剩下的全俘虏了。
不巧的是,回程时遭遇了德军埋伏,交火时他们损失惨重,关键时刻,逼上来的敌人,趁他的长枪弹夹打空时一拥而上。
万幸的是,他还随手携带了一把1911,当机立断地抽出,由远至近,从后面的敌人打起,当干掉最后一个冲到面前的敌人时,敌人带刺刀的枪,马上便要刺进他的身体。
然后,他鼓励同伴们继续战斗,据说,最后他们竟然消灭25个敌军,俘虏了一百多号人。
他这一事迹,后来被越吹越悬乎,还被搬上银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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