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时语塞,满头大汗,不停地抬手擦着。
几个男人一脸惊疑不定地相互对视,显然都是一群不懂法的法盲,被吓唬住了。
其实我原本也并不知道这些。
我对法律的了解,都是有用到时再查,以前对工商经营类的法律,稍微熟悉一点。
而现在这些东西,是因为在来前,我就给秦欣打了电话,向她咨询了一下这些情况,法律上怎么处理。
这里面的东西,还有一件是我自己原本就知道的,那就是侵犯隐私罪。
当初为了监控秃瓢,我再三斟酌,皆因知道自己那样做,肯定违法。
所以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最后还是决定监控秃瓢。
来前,我就知道,靠武力解决,绝非长远之计。
必须用其它办法。
而法律,就是我可与他们抗衡的重要武器。
这时,我缓缓再道:“光是勒索财物也就算了,但你们狮子大开口,一口气要二十万,属于性质特别严重,量刑都得往重的量!”
那壮汉有点结巴地道:“我们只是要精神损失,又……又不是抢钱,哪有那么严重!”
我从容不迫地道:“要是只是开口要,那也没什么。但你们把人关起来再逼着要,那就是犯罪!别妄想什么自己占理,你们跟我岳母要钱,可能还勉强算得上占点理。但你们无论以什么理由,把于兰囚禁在这,警察都不会跟你们废话!”
那壮汉紧张地走到微胖女人身边,低声说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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