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悠说她喜欢四季分明的厦海城,因为这里春天绿野遍地,夏天阳光肆虐,秋天落叶金黄,冬天冰雪严寒。
恰似她喜欢的少年,五官和性格都及其鲜明,不笑的时候棱角锋利,疏离淡漠,笑起来的时候又面目柔和,纯净俊朗。
她曾对乔志泽说过:我要是真的还喜欢你,你去美国,我可以考哈佛,你去英国,我也可以考剑桥,但是现在你就在厦海,就在我面前,可是我的眼里心里,都已经没有你了。
她可以为了追随喜欢的人变得更好,同样的,也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人,甘愿平庸。
放弃剑桥其实没什么理由,如果非要问一个理由的话,那大概是因为太喜欢。
简悠从不认为季然是她放弃剑桥的理由,她把放弃的理由都归咎在自己身上,是因为太喜欢他了,才不舍得离开。
她还没意识到自己到底有多爱他的时候,她已经能为了他,毫不犹豫的放弃更好的机会,甚至潜意识里告诉自己,放弃不是因为他,是因为自己。
可能在简悠心里,剑桥不是更好的机会,季然才是最好的选择。
中心体育馆里人潮拥挤,看台上坐满了观众。
季然刚换了一身黑色的球服,脚上是白色的AJ34,他手里把玩着篮球,不时在指尖上转一下。
“哟这不是季哥吗,真是荣幸啊。”
梁纬也刚换好衣服,身后跟着孙博文,一出来就阴阳怪气的找话说:“是不是附中校蓝队没人了?季哥都亲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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