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根据地的保卫、狩猎及治安工作,同时为根据地开展对外事务提供武装保卫支持。猎护队组织结构包括,苏依诚担任大队长,刘江、孙海、李林分别担任一、二、三队长;其中,一队成员为罗风、罗云、马力三人,二队成员为卫和、石晋、牛原三人,三队成员为齐勇、石梁、卫平、谷雷、宋永、龙飞、子强、山明八人;并成立警犬队,队长为小英、小猛,成员包括大宝、二宝、三宝、四宝、五宝、六宝、大贝、二贝、三贝、四贝、五贝等十一条蒙古细犬。二、发展农牧业。成立根据地农牧队,负责根据地开荒、种植、畜牧、禽渔、建设等工作,专事根据地的物资生产。农牧队组织结构包括,赵河任队长、马明任副队长,队员有牛亮、卫刚、王飞、王岳、马月、李雪、谷莲、牛珍。三、公益事业。成立根据地后勤队,负责根据地饮食、卫生及服装编制等工作。组织结构包括,范家瑜任队长、齐悦任副队长,成员有苏依慧、牛菊、马玲、李云及水秀、马玉、谷雨等十三个约莫十岁的小女孩。四、对外事业。成立根据地商务队,负责对外业务,主要包括易货、探查等业务。商务队负责人由苏浩青兼任,专职成员为雪岩,需要加人手时则由苏浩青临时指派。
草甸属于偏远、隐秘、无主地域,苏浩青针对根据地的安全定位,提出了“主动防御,独立发展”八字方针。在主动防御上,苏依诚开动脑筋、严格贯彻了父亲的指示精神。
每天天亮后,苏依诚就安排一组猎护队前出草甸,在草甸高台下三公里之外的区域开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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