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我等今日很难攻城,但我偏要今日攻,就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守住!”吕布笑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份记忆已经开始渐渐融合,他会受到前身思维的影响,吕布最擅长的不是攻城也不是野战,最擅长的就是奇袭,如同草原上的狼群一般,最重要的是,以如今吕布的实力,哪怕是单骑冲入城中,对方也很难给自己造成伤害,这个世界能够对自己造成威胁的人几乎没有。
“末将领命!”三将闻言,齐声应命。
当下,吕布带着藤方点了五百精骑脱离大军,开始全力向僮县赶去。
骑兵有骑兵的短板,行军上,骑兵其实是无法经常玩儿奔袭的,骑兵的优势是短距离爆发力强,机动性强,但若是长途跋涉,光是战马所需的草料就是个大问题,那可不是让战马自己吃草就可以,如果想通过放牧的手段把马喂饱,可能放牧一天,只能走半天,否则就等着掉膘吧。
不过下相距离僮县也不过六十余里的距离,这个距离还算不上长途跋涉,吕布带着五百精骑,只是半日便抵达僮县。
僮县附近,大量的壮丁被催赶着往城中运送物资,城外的东西,显然是不准备留给吕布的,城中士族想要在吕布赶来之前,将城外能带走的都送到城里,但却没想到吕布竟然这么快便到了。
僮县城墙上,看着远处奔袭而来的骑兵,一开始,僮县守军尚不明白发生了何事,直到吕布走的近了,僮县守军方才如梦初醒,一名世家家将面色一变,连忙高喝道:“不好,是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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