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丹琼,礼貌的男人最让作者君没抵抗力(5/5)
的美誉。
在他跟前,易千云在皮相上也只占了个灿若骄阳,玉色美蕉的美评。
这个蕉,便是美人蕉,美,也顽强坚韧,心中有道,便会坚持到底。
可千重歌这只孔雀的美貌厉害了,在这只孔雀面前,高贵的霓凰也愿为他起舞。
起因是初次参加仙盟大会,引得南湘家的独生娇女南湘霓裳趋之若鹜,甚至不惜自降身份,着霓裳羽衣红楼献艺,只求他关注一眼。
这才引起【孔雀独秀,霓凰起舞】的江湖轶事,也是对这当时只有一张皮囊的小弟子美貌的实质证明。
当然,这是她原著上给千重歌的设定,现在这篇小说,却崩的她这个亲妈都不认识,她也不确定设定的那些事件有没有发生过。
也不敢问,也不敢多说,保险起见,只能先哄好孔雀宝宝。
她又道;“重歌宝宝乖呀!重歌宝宝最好看了。”
千重歌揪着眉,明显对她这哄小孩的态度不满意了。
“那你看他那么专注?”
童羽道;“哦!我对礼貌的男人实在没什么抵抗力……”
“童——羽————”
童羽又感觉到冷了,下一刻,一把捧住某个气红眼的某人,跳起来就冲他脑门上亲了下,十分没原则道;
“不过还是最喜欢小重歌了。”
千重歌一怔,忘了所有反应,周围的空气也有些奇怪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