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目的呢?”
黄煊从狗尿中得到了启发,举一反三,“为了掩饰。”
他胸有成竹的站起来,“我猜凶手的脚底下应该是沾了血迹踩出了血脚印,要清理掉并不容易,反而会越弄越明显,所以凶手采取了更为简单的办法。”
用更多的血迹来掩盖。
叶婉清听完他的分析,似乎也想到了什么:“难道说凶手自己的鞋子脏了,没法清理,所以把死者的鞋脱掉穿走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凶手的鞋去哪了?”
他们看着对方,都在对方眼里找到了答案,凶手的鞋一定就在这附近给处理掉了。
叶婉清看了一眼卫宁,卫宁会意,跑出去房前屋后找了一圈,最终在刚刚叶婉清发现的被清理过的痕迹的起点土壤有翻动过的痕迹。
黄煊找了一把药农的锄头挖了起来,果不其然就在这里挖到了一双鞋,沾满了血迹。
叶婉清自嘲的笑笑:“看来刚刚是我自作聪明了,这么明显的清理痕迹,并不是凶手为了掩盖逃走的痕迹,而是因为这里的土地翻动过了,埋藏了东西之后填坑剩下的土没有办法解决,索性把痕迹弄得大一点,做出掩盖逃跑脚印的样子来,好让人不注意到这个地方被翻动过了。”
倒也真是个心思刁钻的凶手。
黄煊提着那鞋,料子看上去也是极好的,不像是一般人穿得起的东西。
他是商人,时常要通过对方的衣着来判断一些东西,养成了一双刁钻的眼睛,看得出来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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