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里。
“嘿嘿大家好啊,我叫老王,是来给各位做生意的!”
那个自称老王的家伙,是一位商人。一次无意的路过,让他注意到了这个村庄的存在,并将一些商品带了过来。看着他将一个个便利品以低价卖给了村民,缩在一旁的小孩,第一次露出了名叫崇敬的表情。
在一天晚上,好奇的孩子被商人发现,抓到了自己的马车中。
“嘿,孩子,你知道这是哪吗?”
盯着眼前的小孩,老王坐在马车的座椅上,搓了搓下巴一小撮胡须,严肃道。
“森林。”
即使坐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小孩也没有一点恐惧。他静静地盯着眼前的商人,回答道。
“知道森林你还敢来?!你就不怕钻出来一只野兽把你吃喽?!”
看着脸色如常的小孩,商人有些生气了。虽然知道村庄的孩童没有多少教养,但也不至于到无知的程度啊!按理说,越是村庄的孩子,不是越会在自然中保护自己吗?
“不怕。”
孩子掏了掏口袋,一个带着血迹的尖石,与一个由狼牙组成的匕首展现在商人的眼前。
“因为,他们都被我杀了。”
小孩的话很平静,似乎在述说什么平常的事情。
商人一直搓着胡须的手指停了下来,他盯着眼前的孩子,又看了眼他手中的武器,声音,有些不可思议。
“这些,都是你杀的?”
老王见识过很多东西,自然也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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