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
一见钟情没有。
见容色而起意就有。
乔丝没对歌名说:她当时隔着人群第一眼看到成京,她就知道她可以势在必得。也是这个道理,在她当时看到歌名第一眼,她也知道,歌名不是她能够起意的人。
为什么呢?很简单啊,成京的眼睛里,有那种类似于小狗子看骨头的眼神。
嘴馋那根骨头,又不敢靠近,就在远处眼巴巴看着,真是可怜极啦!
当时看到这个眼神的乔丝心里想:可真是个小可爱。而且是想抱回家的小可爱。
对此像小狗崽的成京,同样漂亮的歌名就像一只长的像猫的小豹子。他真可爱,也毛绒绒的,但是谁要是敢随意去揉捏,那可就铁定没好果子吃了。
当然咯,话也不能说的那么死。歌名可不见得会是她一辈子得不到的小可爱。可是要得到这个小可爱就要走心——天哪,那多累啊。谈恋爱最累了。乔丝才不要谈恋爱。
既然都是小可爱,都是容貌漂亮的存在,成京又漂亮又听话,她有什么道理拒绝呢?
她不但不会拒绝,她还要招招手。像对待路边很可爱的小奶狗那样。
小奶狗在阳光下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绒毛上染着太阳的温度,难怪信任的对她跑来……天哪,乔丝的心都要化了。
是不是真的信任不重要。
过程非常愉快且甜蜜。这是真实的。
直到现在,乔丝回忆起来歌名,脸上还是那种温暖到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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