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言最终还是让豺狼离开了。一方面,现在的张仲言已经不是以前的张仲言了。在精神世界的反思中让他充分了意识了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其中杀死冯才的父母就是让他后悔的一件事情。
得罪他的人是冯才,想陷害他的人是冯才,就算他要以眼还眼,也应该是杀死冯才才对。不过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激进而且易怒的。就像一个上了*的炮筒,只要被人招惹就肆意的挥洒炮弹炸的所有人粉身碎骨。冯家的父子不过是个小小的牺牲品罢了。
另一方面,张仲言也有些厌倦了杀戮。如果什么事情都能够用杀戮来解决,这个世界就没有政治了。杀戮只是一种手段,用来威慑敌人的手段,而不应该成为自己的象征。应该让别人知道他的阴影之下埋藏着一双沾满鲜血的手,而不是把这双手伸到众人的的面前。
冯才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那间普通的快餐店的。他隐隐约约的记得自己抛开了那个漂亮的白俄娘们,疯狂的开车连闯了四五个红灯回到了家。然后把所有的门窗都锁上,一个人拿着枪在房间里呆了整晚。
第二天醒来,恐惧已经离开,只剩下一个尾巴。屈辱和愤怒趁机冒出了头。冯才跪在地板上面对着镜子狠狠的扇了自己几十个耳光,直至两边的脸都虚肿发紫才痛苦着停了下来。冯才吐掉一口血水,指着镜子中那个狼狈的人骂道:
“你这个不肖的混蛋!杀了你全家的凶手就在你面前,你却狼狈的向狗一样祈求他的原谅,祈求他不要计较自己曾经得罪过他,祈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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