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随风孤家寡人一个,就算闹翻天又能怎么样了?狠狠的踹了地下那个叫做毛子的尸体,随风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
越是这样,棍子越是感慨,以他多年的经验完全可以判定,眼前之人定然是一个高手,面对着自己几百号人而面不改色心不跳,能有这样心里素质的人,只有那些完全不将眼前众人放在眼里的高手才拥有。
故而棍子愈发恭敬起来,他本来就是金仙高手,以他的修为能霸占方圆百里几千年,而在他的心中随风的实力比他强,那么至少也是大罗金仙的实力。
这样修为的高手就算是放到整个仙界也是高手,故而棍子不敢得罪,而是将他供奉起来。血欲岭一处豪华的住宅内,随风和棍子对立而坐,只见棍子将随风的酒杯酌满,一脸和气的说道:
“道友,这杯酒就当是我棍子替兄弟给你赔罪了,还望你不要放在心上。我就先干为敬!”说完棍子一股脑的就灌了一杯下肚。
“哈哈,我说棍子兄弟,我看你也是豪爽之人,见面就是缘分,来,咱兄弟俩干一杯!”说着便也灌到嘴里,不过刚刚入口,随风便在心里大骂道:
“这也能算上酒吗?简直就是他妈的喂猪的!”可是接下来棍子的一番话让他更加鄙视这异界的炼酒行业。
“我说兄弟啊,你是不知道,你喝的这酒可是我仙界最有名的春月红,一般人可没这福分啊!”棍子一边说,一边在细细品味,似在享受这无穷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