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将这些儿打捞上来的鱼分派到各家各户。
至于这些分配下来的河鱼,是进了村人自己的肚子还是被卖掉换粮,那就是个人选择问题,里正则不会多加干涉。
当然,除了里正组织的大规模捕捞之外,村民自己也是可以自行打鱼,但时间上,需比照村里延后时日。
这里面,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就是鱼的价格。
在古代,食物制作手段简陋的很,大部分人只靠着蒸煮过活,对这些儿带有一定土腥味,味道还不容易遮盖掉的鱼类食物,大家伙并不感冒。
所以这导致了古代鱼类的食用价值很低。
除非家里没吃的,太穷苦,否则,他们宁愿买那种大粒盐将鱼腌制做成咸鱼,亦或者将其晒干做成鱼干,也不会选择现煮吃掉。
也基于此,他们村子每年给县城只交三层杂税。
当然,有关于为什么只上交三层杂税,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可以说道。
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这些儿鱼基本没人买,属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类型,城中的官吏们都不怎么喜欢。
试想一下,当你每天上衙门办公时,都要面对好几车臭烘烘的死鱼,直挺挺堆在县衙门口无差别攻击,谁能受的了。
但碍于律法,朝廷治下的杂税又不能不收,所以,这届新上任的县令表现的十分聪明,直接耍了一个滑头,既如此,那就将鱼折成银钱。
是的,鱼折价成银钱,也是这两年新上任的县令搞出来的,之前他们上哇村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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