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男爵手下战斗力最强的一个团。
“嗯,今天是有兔子结婚吗!”
“什么意思?”约翰尼奇怪的看着管家。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野兔了!”
“是啊,今天野兔确实多的出奇,不过对这些客人来说,不正是一件好事吗!”
“真是些好客的野兔”熊管家笑着说。
心里话,多打死一些野兔,对城堡所属那些牧场算是好事。
两人说话的时候,谢盛一直看着那些战场老兵。
他们动作娴熟的交枪、接枪,清理枪管、咬开火药包,塞进铅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熊管家,谢盛和约翰尼骑士他们三个,一直没有开过枪。
两个人知道自己不是这次狩猎的主角,当然不会和贵客们争抢猎物。
他们想要过瘾,每天晚饭后自己骑上一匹马,带上一支枪,想这么玩就怎么玩,完全没有必要在今天显摆自己。
还有一点,真正的猎人喜欢的猎物是野猪或者野鹿那些大家伙,至少也得是只狐狸。
开枪打野兔,那可真是羞耻。
三个还得照看着那辆三匹马拉的马车,马车后面还拴着几匹备用坐骑。
很快,马车里扔进去了十多只血淋淋的野兔。
谢盛最讨厌这种环境,强烈的血腥味和杀戮气息,使他非常“不舒服”。
血腥气味对于他一向是种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在中午大量失血后。
看着那些血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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