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默搬来之前,沈芸夏感觉和邻居都没有什么交情,平时见面的机会也很少,可是雷默却不同,一天能见他好几回。
早上她送孩子去上学,他就在小区里遛狗,下午她接了孩子回家,他也正好回来,和她们一起乘电梯上楼,晚上她带孩子去龙湖公园玩,他又牵着狗出去溜,目的地也同样是龙湖公园,每次见面,他都会特别热情的和她打招呼,还会拿巧克力给小诚小诺吃,多见几次,小诚小诺就开始喜欢他了,在家里还经常念叨养狗的叔叔。
雷默那只吉娃娃特别的可爱,眼睛又圆又大,滴溜溜的转,那股子聪明劲儿,让人一见就喜欢得不得了,两个小家伙更是恨不得把狗抱回自己家养。
“妈妈,我要去雷叔叔家玩!”从龙湖公园回来,小诚和小诺都不进自家门,嚷着要去雷默家。
雷默也不嫌小家伙烦,笑着征求沈芸夏的意见:“一起上我家坐坐?”
沈芸夏直摇头,俯身抱着两个孩子,柔声劝诫:“宝贝儿,叔叔要回家睡觉了,我们不打扰他,明天再玩儿好不好?”
“不嘛不嘛,我就要去,雷叔叔,雷叔叔……”小家伙不高兴的嚷,硬是往雷默家打开的门扑去。
沈芸夏无奈的看着两个儿子,她是拗不过他们,只能顺着他们。
“真是不好意思!”
“没关系,小诚和小诺很可爱,我也喜欢他们。”
跟在孩子身后进了隔壁的门,她并没有看到,身后的雷默,眼底闪过诡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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