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一个事件推动逻辑,发展到当下,步锦笙是想都不敢想的,毕竟她混迹江湖了几十年,历史就算了,就算是电视剧小说也没见过这么鬼扯的吧。
好家伙,干脆更过份,给她安排上手机得了。
对于二老的心思,并不知情的步锦笙一路被迫跟在沈满荆的身后,磨磨蹭蹭入了夜,华灯初上,晚街夜市渐起,接踵而至的人群足以见证这的确是个富饶的国家,但,这和残暴不仁的当下统治者并无半点关系,全是上一世君主日夜耕耘打下的江山。
亲见此景,步锦笙默默叹了口气,纵观历史千秋朝代更迭,秦始皇开拓的盛世,一样三代而亡,隋朝那样的辉煌,照旧二世陨灭。
由此及彼,这个国家存不过沈满荆这一代,只是可惜了这样高度发达的文明,史书上竟没有半点记载。
热闹与喧哗之下,伤春悲秋的步锦笙显得格格不入。
再看身旁沈满荆,堂堂君主,国中帝君,正乐此不疲的闲逛,她步锦笙一代咸鱼竟忧国忧民,嘶……这不是狗拿耗子嘛,呸!
步锦笙立刻抽回神思,将注意力转移到周围熙攘人群之上。
说来,她来到这鬼地方,不是和尸体接触就是和恶鬼接触,还没好好闲逛过街,虽然身旁跟着一位不尽人意的狗男人,但这并不影响步锦笙的自娱自乐。
狗男人之所以被称为狗男人,是因为他足够狗。
二人漫无目的地行至秘七淋楼下,沈满荆歪了歪头看了步锦笙一眼,道:“本君饿了,同本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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