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看着面前几人淡淡道:
“这儿是公众场所,别堵着路。”
“小子,很嚣张啊。”
暴狼嗤然一声沒有让路,反而皮笑肉不笑:
“不但抢我兄弟女人,还派人暗中偷袭,现在还当场跟我叫板,真有种。”
“不过今晚场地不宜见血,这样吧,你自己当着大家的面掌嘴。”
“什么时候停止,我兄弟说了算,然后你再跪地嗑三个响头,此事就一笔勾销,如何?”
他嘴里叼着一根雪茄,眼带藐视看着沈轩:
“识趣的话就照做,我这人最憎恨的就是给脸不要脸。”
“否则到时就不是磕头道歉,而是断手断脚了。”
他身为青狼幇红棍打手,自然有一大批手下,而且全是见过血的,随时都能叫来十几个。
只不过,自从被送去省城武协‘劳改’后,他改掉了动手动脚的恶习,现在最喜欢就是以势压人。
这样既能大出风头,还倍有成就感,大佬风范十足。
他身边几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飞女闻言,满眼戏谑,掩嘴娇笑出声,都认定这小子今晚要倒大霉了。
一旁看戏的何琼华,更是幸灾乐祸,等着看沈轩怎么出丑求饶。
小子,现在终于体会到社会的残忍了吧?
沒有徐永民帮着打点,一个乡下小子想在大城市里混出头?
做梦吧!
沈轩眉头一皱,微带冷意道:
“再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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