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易卓自打穿到古代, 哪点最不适应?
并非是衣食住行任何一项,甚至也不是没有电脑手机等等,毕竟他脑子里还有三十多年的古代原身记忆呢, 不适应是有, 却也只是不适应了几天罢了, 没多久就逐渐适应了下来。
真正让易卓不适应的, 是古人和现代人的三观不同。
再确切一点, 就是古代法律实在让易卓槽多无口。
古代律法也叫做六律律法, 即是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这六种。
不过名字上虽然是刑事法典, 但其实朝廷很少把它正式叫做“刑律”。
为啥?
原因很简单啊, 因为古时候没有划分部门法的观念,也没有区分民事违法和刑事犯罪的观念, 甚至也没有区分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的观念!
易卓在最初知道的时候真是懵逼当场, 他从来没想过, 古人制定律法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制定刑法典的意思。
易卓也曾经问过周老爷子, 为啥不制定刑法典?
周老爷子闻言也愣了愣, 说道:“没有必要啊, 有六律的足够用了呀!”
易卓反复问了问, 才明白过来, 在周老爷子这样的纯古人看来,制定的法典就是制定囊括国家一切事务、一切生活的综合大法,没有什么部门法典之说,至于其它一切特别法规, 都不过是律典的补充。
律典和其它特别法规之间的关系,绝对不能等同于后世的宪法与各部门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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