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的部队。”他看了看北方,莱恩国王已经不见踪迹。
“普瑞斯托伯爵看到了吧?他们区区不到百人,而我们还有200人,焉能不胜?!”
普瑞斯托伯爵白了他一眼,心忖,你说的轻巧,这只部队多少年不打仗了,很多都没有见过血。刚才敌人一个冲锋,老子100人就交待进去了。不行,想办法胡能这傻小子,让他去给老子抗雷。如果死了,老子就告诉洛萨他多么多么勇敢。
普瑞斯托伯爵抽出长剑,道:“所有将士听我号令,骑兵冲锋!!!”
格罗姆一马当先,奔驰而来,犹如天崩地塌之势。与侍卫营僵持在一起。从骑兵冲锋到乱战仅仅一个回合。
谢峰看到,暗自摇头,骑兵最重要的优势就在于冲锋,而不是打阵地战。相反狼骑兵在于冲锋后短兵相接,这是兽人的优势。因为狼的体力没有马的体力好,不可能拖着硕大的兽人来回折腾。
“Loktar!!!”一声怒吼声,接着就是几声惨叫。谢峰将目光投射过去,一个绿色的巨人,手持一把奇怪的斧子,斧子背面有尖牙,发出淡淡的红光,好像是在流血,放佛能听见冤魂的惨叫。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死在这斧子之下。一条白色闪光,斧刃锋利异常,看来这把斧子是他的心爱之物,竟然保养的如此完美。
“格罗姆!!!”
一声咆哮,底气十足,震耳欲聋,接着就是连续斩杀几人。难道他就是格罗姆?
普瑞斯托伯爵可不是白痴,他能活到现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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