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切了一道白森森的口子来,血都不带流的。
又有数名官兵群起而攻之,持枪齐进,公子见状,连发三枚金钱镖,打乱他们的队形。
剑奴华丽的一转身,左手玉臂轻舒,一把抓住绳子,右手执剑挡来袭的长枪短刀,那官兵虽是攻得猛,她这一退化百招,但见她足尖轻点,翻身便从窗户而出。
公子见状,便从梁上跳了下来,以剑柄击敌,打散那些欲追击的官兵。
剑对长枪本身就不占便宜,还不敢下杀手,这要如何作战呢?
公子一拉防暴内衣的充气袋,飞舞着手上的长剑,左冲右突,不时这里挨一枪,那里中一刀,虽然装备好,敌人刺不穿。
可这些兵的武器落在身上,那可不是挠痒痒,把公子搞得撞撞跌跌,痛得咬牙,好不狼狈。
好不容易撑了十来个回合,却没听到下面有动静,公子心中大急,一度想用手枪大开杀戒了。
可一想到自己连个容身立命的地方还没有呢,还是不敢公开得罪官府,只好另寻脱身计。
公子大喝一声,朝门外杀去,看起来气势挺凶的,实际上他还真不敢把人杀死,得处处手下留情。
那些官兵仗着人多,也没什么招式不招式的,几支枪往前齐冲,公子被逼得上跳下窜,一会飞身击杀,一会倒地躲避。
这一来二往,让数名官兵见了红,加上剑奴砍伤的那旗牌官的血,这一地都是血,血腥味儿混着墨香,那真叫人受的,公子不禁感到一阵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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