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还在挣扎的嚎叫的吸血鬼。戈登皱了皱眉头,掏出了身上的配枪对着吸血鬼就是一阵乱射,可惜被枪射伤的地方很快就恢复了原状,连血都没有流多少。戈登转头看向了多弗朗明哥,意思非常明显:怎么搞死它?
多弗朗明哥看着戈登的行为和心里素质,满意地点了点头。心说不愧是哥谭警局最后的牌面,行动干净利落,真是没有让人失望。接着对戈登说道:“这东西是吸血鬼,只在晚上出没,靠吸食人血为生,它们有致命的弱点,银制武器和阳光。别看不起他们,没有太阳的时候,它们很难杀死。银制的武器也要打到它们身上才有用。而且他们的速度非常快,力气也不小。”
说着拉开窗帘,当阳光照在吸血鬼的身上后,戈登眼睁睁的看到了,这东西像一团干燥的卫生纸,被从里到外的点燃,化成一点飞灰。
“如果一个威胁没被识别出来,他就能肆意横行。哥谭的高层在掩盖这些谋杀,而吸血鬼们早已掩盖了他们的身份,在喝足之后割开受害者的喉咙,以此遮掩刺穿伤的真实形态。”
“可是……”
“他们偏好的进食方式是把受害者拖进下水道中的巢穴里,但有些吸血鬼变得冒进和贪婪,直接在地面上进食,给你留下那内些被低估被掩盖的死亡人数。”
戈登沉思着说道:“这东西哥谭多吗?”
“目前出现的吸血鬼基本上都已经被“我们”搞定了,至于还有没有剩余,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肯定不多。”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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