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该怎么签,还是怎么签。
折腾了很长时间,两人在作品所有权的一系列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这个时候的合同还没有以后那么规范,甲方爸爸也没有那么“霸道”和奇葩的要求。
周正最终拿到了千字120的报酬权,以及最最重要的署名权。
因为他的作品是小说性质,也不存在什么汇编。
自然也就没有在报社内幕里,那种常见的狗屁倒灶的作品完整权纠缠。
裴玉走了!
带着一肚子的怒火和震惊,拿着被修改后的合同意见就这么离开。
稍后她还要再来一趟,把修改后的合同让周正签名。
毕竟是首席记者,手上的权力足够让她对整个合同,做出相应的调整而不必向总编汇报。
回报社的路上,聪明的她开始回忆才震惊的发现,自己似乎从一开始竟然就被这小子吃的死死的。
包括从刚一开始的谈判到这小子的独奏,以及利益争取,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这是一个近乎于妖孽的存在。
裴玉心中这么想着,觉得下次如果有机会再进行谈判时她可得好好准备了。
按道理讲,她是有资格草拟合同并主持签约的。
只是经历了那小子鬼使神差的谈判技巧,裴玉心中有些没底。
“什么?优先出版权没有拿下来!?”齐云很失望,只是更多的却是一种不太理解的心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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