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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影这个人,就是那种哪怕是刚刚杀了人,只要没了危险就一定要先找地方把手洗干净的人,也不知道她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夜影脸有些红,“小姐又拿我打趣。”
墨浅笙见状笑的更欢,“阿影,你这跟我出去转了一圈,怎么还是这么容易脸红,这样可不好,得改。”
夜影张了张嘴,最后委屈地低下头,身上那点英姿飒爽消失的七七八八,此刻就只剩下眼角眉梢透出来的小女儿姿态了。
不过墨浅笙说的也没错,她十岁的时候被祖爷爷找回去回了墨家,只在墨家呆了一年,就带着夜影乘船出了国,在国外转了一大圈,才乘着从英国出发的轮船,经香港转回齐城,中间还坐了一趟火车。
从英国到齐城,墨浅笙足足走了半年。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夜影这不光是见了世面,还是见了大世面。
但夜影骨子里的东西,是墨浅笙始终改变不了的。
大概墨承君说的才是对的,她根本不应该去试图改变这个时代的人,因为个体是无法与环境抗衡的。
夜影按照墨浅笙的吩咐找了个独栋的小别墅租了下来,门上挂了匾——笙筑。
主仆两个就这么在安了家,虽说当初是要在别馆的附近找个房子,但真正去找了才知道,别馆前后两条街根本就不卖不租,墨浅笙就算是不动脑子,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有钱果然可以为所欲为。
是以,墨浅笙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从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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