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兔子的耳朵里怎么有这么多虫子啊?”林清雨也看到了兔子长长耳朵里面较为密集的灰紫色肉瘤。
这个看上去很是恶心!
“蜱虫!”韩千落知道蜱虫,虽然没见过,但是万能的百度知道,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我勒个去!”林清雨有些抵触的看着那些虫子,略微恶心的说道,“这就是蜱虫啊,据说这种虫子能咬死人!”
“没错,主要是被叮咬之后会引起各种并发症。”赵云翔盯着不远处的一把小刀子,可以用小刀子祛除蜱虫。
林清旋刚才用火焰烧死了鲛人,就觉得火焰是万能的,或许蜱虫就害怕火呢!
要知道几乎所有生物都怕火,除了水熊虫跟深海的一些虾之外都扛不住火焰的灼烧。
“我觉得可以用火烫死这些虫子。”林清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们用很细的木棍引火,然后专门烫蜱虫,蜱虫肯定怕热,一烫它就松口了。”
野生的兔子生活条件苛刻,既然打算养兔子了,就得给它清理掉身上的蜱虫,不然看上去怪恶心的。
很奇怪的是,野猪作为生活在岛屿上的生物,身上几乎看不到蜱虫,这跟它们的生活习惯有关系。
虽然生存的地方同为荒岛,野猪喜欢在泥坑里打滚,而,兔子就不喜欢。
就好比佩奇一样,喜欢在泥坑里跳来跳去的。
“我觉得吧……”赵云翔欲言又止,随即思考三秒之后,说道,“蜱虫是不怕火的,因为它感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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