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球啊!”毛球是上官纤云二年前在石窝子里捡到的一只小灰色的“狗”,当时捡到它的时候还只能窝在我手心里。小小的毛柔柔的灰色的球,粉色的鼻尖,倒是真的可爱。养了一年后才发现,哪里是狗,根本就是一只狼嘛!不过好在听话,也会帮忙驱赶羊群。倒还真没对自家的羊下个口。
“是啊!当初能好些天不归家,可现在几乎整天都窝在你住的房间里。看着还真有些不忍.....”霍大嫂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
上官纤云倒是想着,那毛球自从半岁大的时候,就不怎么让她近身了。也不怎么回家,她还以为,狼嘛!终是有野性的。所以来这里后倒是也没多想,顺其自然,现在听霍大嫂这般说来,还真有些不忍。
“我去问问,看能不能将毛球带到宫闱里来。”这样自己也好有个伴儿,免得成天待在这里整天对着空荡荡的房间无所事事。
“对了,晚上不是要放天灯么!”说着拿过一旁的包裹,一边解开一边说道:“你霍大叔还说今天给大妃做的天灯派不上用场了,却不想....”说完拿出一个很是精美的天灯在上官纤云面前展开道:“虽然好像还是没有宫闱里那些巧匠们做的好.....不过,也是你大叔两天两夜没合眼做的,而且大妃看这里....”
说罢霍大嫂指着天灯上面写的两排娟秀的字迹道:“这个是你大叔托那威写上去的。”
“纤云弄巧,佳人如玉。”
“大叔他不识的字,不过听大妃说着这两句,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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