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庄的主人充满了不屑。
“单兄,何必小瞧小兴庄主人?”戏志才微微一笑。原来这名佩剑青年姓单名福,是戏志才他游学途中遇到的。两人相遇交谈一番后,发觉双方博学多才,见识多广,均起了结交之意,结伴同行。
“单兄,你看。”戏志才指着不远处一支队伍,队伍约有二十多人左右,手持长枪,腰带朴刀,身穿皮甲,穿街而过,威风凛凛。为首一人更是铁甲在身,武器更加精良。这支队伍所过之处,百姓纷纷行礼欢呼,更有小孩环绕着他们跑来跑去。这些人的行为对这支队伍似乎十分爱戴。
“官兵?”单福脸色一变,右手马上搭在腰间的佩剑上。
“不对。”随后单福又自己否决了自己的判断,惊异道:“他们不是官兵,他们是谁?”
“依我看,他们就是小兴庄的人。”戏志才想了片刻,说道。
“小兴庄?看来小兴庄的庄主果然不是常人。”单福说道,前面的那支队伍,与他看到过的官兵完全不一样。他们腰杆挺直,精神饱满,步伐有力,进退有度。身上的装备更是比起一般的郡兵要好百倍。寻常的郡兵不说没有那支队伍的精神样貌,他们的装备更是连山贼的都不如。更何况眼前这支队伍倍受周围百姓的喜爱,官兵别说像他们一样出来巡逻,就算出来了,也会造成百姓作鸟兽散,不敢围观。眼前这一幕,真的让单福受到了冲击。
“没错。”戏志才赞同单福的话,“天下即将大乱,他居然能做到这一步,远非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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