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总之,照样学样的学了一会儿,我最终决定放弃哈罗德的那种看似十分规矩的吃法,不是因为难学,而是因为麻烦。
对我而言,吃饭,一是为了填饱肚子,再者,就是为了快乐。
弄出那么多繁琐的规矩模板,好端端的一顿饭,也变得不怎么爽快了。
那些所为高雅吃法的创始人,我是不知道,他们当初脑子是怎么一抽冷,就创造出这么一套蛋疼而繁琐的作风的。
但我能肯定的是,他们一定都是很闲的,并且个个闲的蛋疼。
暗自吐槽完哈罗德的高雅吃相,我的心情也变得异常的舒爽,吃起东西来也感觉倍儿香。
看同桌的哈罗德,一块牛排分成十几份,每一份都要送入嘴里,小心咀嚼好几下,我就感觉到莫名焦躁。
于是,同样是一叉子,我把大半块牛排,连汁带料的送入口中,嚼个四五下,就直接咽下,接着拿起手边没有颜色的酒,一仰脖,喝了个精光,放下酒杯,就又开始了狼吞虎咽。
哈罗德笑呵呵的放下刀叉,道:“你这个吃法,真够豪迈的。”
我仰起脖子,将嘴里的食物尽数咽下,自嘲的笑了下,道:“受不了你的那种吃法,太麻烦,而且吃的也不爽,哎,这是不是说,我不适合做你们这样上流社会的人?”
哈罗德拿起酒杯,道:“无论是上流社会还是什么,都只是那些贵族们自诩的,而且,即便是那些贵族,也不见得没有比你吃相更豪迈的。”
我唔唔的应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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