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中国每年的税收很少,而烟属于奢侈品,加征烟税不仅对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什么影响,而且能增加国家收入,因此应仿效外国,对烟草实行制度。
但是,由于清政|府内外交困,根本无暇顾及烟草,尽管载泽等度支部大臣曾请教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有关烟草事宜,熊希龄的建议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袁世凯是看到这种好处并予以实施的第一人。还在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任上的第二年,他即在直隶加抽烟酒税,并向光绪建言在全国推广:“烟酒二项为民间嗜好所需,无关养生本计,重征尚无妨碍。”试行数月,得税款“已十数万”。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熊希龄担任内阁财政总长。翌年与梁启超、张謇等组阁,担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当时社会上呼吁烟草的人很多,首先,钱宝钧、陈其昌等议员向民国政|府提出纸烟的议案;随后,上海三星纸烟公司总经理刘树森向熊希龄建议:与英美烟公司商议,将各种纸烟统一归政|府独占收买,由政|府加税售与人民;政|府与英美烟公司合资成立卷烟厂;如英美烟公司不同意上述建议,则由政|府在内地设立局,并筹款500万元,在天津、浦口、汉口三处设立卷烟厂,以示抵制。熊希龄同意了刘树森的建议,并派员赴上海进行协商。
为实行烟草制度,熊希龄曾派员赴日本考察。鉴于中国烟酒分销的情况,决定在实行烟草制度之前,开征烟酒牌照税。
1914年2月,熊希龄呈请袁世凯,阐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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