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对于妓女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官妓的从良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官府除籍,除籍属于礼部祠祭清吏司管辖,二是偿还身价钱。但因政治身份入官妓的,则不在此条之内。私妓从良则较为简单,花钱为自己赎身并取得从良文书,赎身钱由妓院鸨母规定。
一场戏中有述说:前朝礼部尚书之子王景龙与私娼玉堂春相好,因要与之结合,故只能花二万两银赎身,取得从良文书。
崇祯年间,妓女的从良条件没有以前苛刻,但是所需银两却是更多。如顾横波这种秦淮名妓,此时的除籍文书大概需要三万两,老鸨要的赎身钱也需要上万两。
不过这对于眼下的青枫都不是问题,这就是权利,明朝侍郎一年收入也不过几百两,然而其权利的使用可以带来成千上百倍的利益。
说到这除籍的费用,政府是不屑收取这妓女的银子,政府认为这个银子不干净,有辱礼教、有辱斯文。于是除籍的银子倒是肥了礼部的一帮官员,尤其是教坊司和祠祭清吏司的几个官员。说起教坊司,直属礼部管理,就像是后世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一半财政补贴一半自收自支。
对于刘芳的死亡,姑娘家始终是没有想到,她没想到这个风流公子竟然如此的痴情,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许诺他,“若是帮她除籍迎娶她,她就同意。”哎,没有这些,也许就不会有刘公子的自杀。
一想到青枫不免有些生气,银牙紧咬,“哼,你这个家伙,跑哪里去了,本姑娘受了这么大的罪,都没见到你的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