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的“失主”。
有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就是,把偷之情当成享受的男人多,女人少。
女人给男人戴的绿之色的帽子,从古至今都没男人给女人戴的绿帽子多,这是生理基础确定的,也是文化传统造成的。
能记得起几个戴绿色帽子的男人吗?不就是外形猥琐的武大郎,和稀里糊涂的秦庄襄王,以及怕老婆怕得要死的晋惠帝他们几个吗?
但给女人戴绿之色帽子的著名男人,那可是车载斗量也算计不过来了,反正到处是怨妇,全都是证据确凿。
当然,因为时代的进步,女人再也不是那种扎着围裙整天围着灶台转,每天跟在男人屁股后面察言观色的弱者。
虽然说在爱情当中,处于劣势的往往是女性,无论是女强人还是“林黛玉”似小鸟依人的女子,无一例外都是爱情的牺牲品。但是如今的女人个个争强好胜,一代比一代强,不知是因为物种进化的缘故还是因为现实成就了新一代女性的骄傲。
实际的生活中,男的在外面沾花惹草,美其名曰:逢场作戏。往往都是妻子原谅,收兵了事的多;而女的如果犯这样的错误,就会被视为偷之情,被视为不贞,常常会休妻了事。
这样做,虽然对女人来说,有些不公平,但现实社会就这样,所以,无论是出了轨,还是出了墙,对于平头百姓,最好是敬而远之——那不是咱能玩得起的事儿。
从客观上讲,男人们的发泄之所,遍地都是,什么洗浴中心了,什么歌吧了……而女人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