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脸胡须,头上裹着一块白布,比较显眼的是他的一双浓眉,配上黑白分明的巨眼,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压迫感。
这是主角的自带光环吧!范青在心中隐隐猜出他的身份。再看他的打扮,身上穿着鳞片铠甲,黑色披风,腰间一侧挂着一柄宝剑,另一侧则是半旧箭囊。一看这箭囊的颜色,范青就能确定他的身份了,是李自成无疑。
史书
记载,他的箭囊是朱红漆,镶着金边。在明朝这种颜色是皇家专用,普通人禁用的,用了就要杀头。李自成特意用这个颜色的箭囊,代表他对朱家王朝的蔑视。
李自成听到范青是秀才身份,微微点头,眼神变的和善一些。问完范青,他对众人道:“看来,洪承畴已经到潼关了,咱们要不要去潼关?去了之后,这一仗怎么打,要好好的合计一下。”
众将议论纷纷,刘宗敏扯着大嗓门道:“潼关是一定要去的,洪承畴是三头六臂的哪吒?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
一个年轻将领附和道:“对,我赞同叔的话。我李过从来就不知道这个怕字,来潼关,憋着一股劲,就想会会这个孙传庭,现在又加上一个洪承畴,正好一锅端了。”
一只虎李过!范青悄悄打量,只见这青年二十多岁年纪,脸上好几道伤疤,神色骠悍,桀骜不驯。
又有一名年轻将领拱手道:“姐夫,敌人人多,占有地利,如果硬拼恐怕伤亡很大,咱们如果回头,击溃曹变蛟,撤往西番地,可以保存实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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