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稀少,这个时代商铺可没有晚上开门的习惯,绝对让现代的家伙们羡慕到眼红抓狂。
当太阳完全下山,街道上冷冷清清,只有些邋里邋遢的家伙往酒馆走去。
“没意思,去找杰克吧。”
经历过现代的不夜城,现在新鲜感褪去,向闲鱼就感到无聊了。
他随意拦住一个路过的男子,“请问罗格酒馆怎么走?”
“瘦猴子滚远点!别打扰劳资去喝酒!”
“嘭”
一米九身高的强壮男子满脸扭曲地捂着肚子跪倒,身体弯成虾米状。
向闲鱼淡定收回脚,手持究极之刃,刀刃放在男子脖颈旁,划出道细微伤口。
“现在,我问,你答。”
男子抬头硬挤出个笑容,满脸眼泪汗水鼻涕,搭配笑容,要多丑有多丑。
“是是是!您尽管问,只要我知道的都说。”
果然,武力就是比语言有说服力。
向闲鱼深吸一口气,压下那股强烈的恶心感,免得冲动送他去极乐净土。
“罗格酒馆在哪?”
约翰·塞特勒小心翼翼地回答:“我也要去罗格酒馆,要不我带您过去吧?”
哟呵?运气这么好嘛,倒也不错,街道黑漆漆的连灯也没有,又不熟悉道路,找起来还麻烦。
向闲鱼用刀面拍拍他的脖子,冰凉的触感让约翰全身起鸡皮疙瘩,紧张地咽口唾沫。
“起来,前面带路。”
约翰磨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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