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公司几年后走过的路,他不过是提前摸索实施而已,期望能一炮打响。
经过五天的拉锯,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最后达成了合作协议,派拉蒙兜底三百万美元推广费用,在院线、家庭点映以及录像周边全渠道投放《太平号》,发行收益共同分成。
也就是说苏长青不能收取版权转让费,四维发行公司与派拉蒙共同发行他的新片《太平号》。
正好《泰坦尼克号》制作方也发愁如何列支收购版权的费用,这样一来也好出账,不会留下财务把柄。
三百万美元宣发费用在好莱坞不值一提,不过是一部小成本影片的推广规模,或许起不了多大
作用,苏长青却信心满满:“如果我的电影票房达到了两千万美元,你们派拉蒙能分成三百万,等于白白拿走了《我真的不想坐泰坦尼克》的版权,很合算。”
大卫·兰道对此不太乐观。
好莱坞的分账基本是三三制,院线、发行与制片方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太平号》票房怎能达到两千万美元,那么院线分去将近七百万,派拉蒙合作发行方分得三百万,剩下的都属于四维发行与制作。
所以合作对苏长青意义重大,等于是用一本小说换了个走出去推广自己电影的机会。
两千万美元票房在莱坞影片的确不高,只是后来《泰坦尼克号》的百分之一而已,即便如此对于中国电影也恐怕可望而不可及,他的野心在大卫·兰道眼里显得不切实际。
大卫兰道的这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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