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中国人的小说,后来忘了,再写出来以为是自己原创?”
“不可能,那篇小说发表的杂志销量很低,我不可能有机会接触到,这故事我构思三年了,而那篇小说是半年前发表的!”
“麻烦您回忆一下,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半年前我们剧本的某些剧情还与小说不一样,经过修改现在反而差不多一致了呢?”
“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认定我抄袭?”
这话是比较客观的,剧本一直在改,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就不能说人家抄的。
然而卡梅隆心里却知道,的确存在这样的情况,半年前剧本与小说的相似度只有百分之七十,现在却达到了百分之八十。
难道真有可能两个人想出一样的故事,相似度达到百分之八十高?
这未免太离奇了。
事出反常就得查,这件事无论如何必须处理清楚。
最初的调查应该是好莱坞做的,从出版社很快查到苏长青头上:“是个导演?影视界同行?那就不用继续查了,肯定是这家伙通过某种特别的手段抄袭了卡梅隆!”
小说居然是个导演同行写的,那么所有的逻辑和细节都不重要了,马上通知驻华使馆处理这事。
使馆当然相信好莱坞,而且相当重视,秘书分三等,直接派出了仅次于文化参赞的一等秘书处理此事。
可美丽国毕竟不是草包国,梅露兰·多拉第一次接触四维后可能就感觉不大对劲,于是很慎重地调
查了苏长青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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