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伤大明的子民呀。”
原来他在大明的主业是搞海贸走私!
要知道老朱建立大明帝国后,多次下达禁海令,每过两三年老朱就会重申海禁。
洪武三年,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
洪武四年,下令片板不许入海,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审之重法。
洪武七年,明政府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今宁波)、广东广州三市舶司,这些都是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中国各王朝负责海外贸易的官方机构。
洪武十四年,老朱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下令严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洪武十七年,老朱命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诸城,禁民入海捕鱼,以防倭寇侵掠。
老朱的禁海可是动真格的,被后来史家认为是“史上最严禁海令”。
要是私运货物下海对外贸易,违禁者查出后,不仅船、货一起没收,主犯还要被处以极刑,全家发配从军,从犯也要被体罚。
但老朱的禁海令只是防止临海居民与不愿归顺的“逆贼”相通相济,是一种临时性的军事政策。
由此捎带影响到的海洋贸易,也只是暂时性的只进不出,外国来华贸易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如果他们没有被海盗抢劫能够顺利登岸的话。
元朝末年,义军四起,老朱最终独占鳌头,登上大位。
但在开国之初,当初参加造反的各种势力并没有全部归顺,张士诚、方国珍两支武装力量逃往海岛或邻近海国,成为对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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