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姗姗,与唐音挽着手继续向前走着。
她好奇的打量着收中的头花。鲜艳的头花,点缀着淡淡的金丝凸显着几分贵气。
可陆姗姗觉得这大红配金丝有点土,便开口道:“这么土的东西适合我姥姥吗?”
“当然!这跟土没关系!”唐音开始为陆姗姗解惑。
其实这很简单,类似大红大紫的颜色,实际便是大自然生机最浓的颜色。
而人类只有两个阶段适合大红大紫的衣服或是装饰,一是幼儿,二是老年。
幼儿阶段人类生机充盈,但外表脆弱,因此这种生机既不健康也不健全。
而到了老年生机已然殆尽,这两种情况下正是需要艳丽的颜色来点缀,弥补脆弱不足的生机。
陆姗姗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开口问道:“那为什么有些女子年轻时穿红衣我非常漂亮?”
“是的,这没错,但你忽略了一个问题。”唐音答道。见陆姗姗目光中的好奇之色越发浓烈。继续说道:“你忽略了,什么肤色的人穿红衣才漂亮。”
“什么肤色?”陆姗姗斜着脑袋想了想,突然明白了什么。
“是白色,肤色越白越好。”陆姗姗说着,点了点头来肯定自己的答案,又见唐音没有说话,然后又说道:“因为白色不属于颜色,因此所含生机非常少,也可以说,这类人不露生机,对不对?”
唐音赞许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不光如此,在女子三十岁到四十岁时,非常适合搭配艳色。那是玫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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