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基本和第二家的赵员外相似。
第一:采花贼都是从窗户拨开内的。
第二:窗户糊纸上都留有一个小洞,显然都是采花贼用来捅破吹进迷香的。
第三:这四家小姐都是在第二天早晨才发现自己身无片缕,遭到玷污。这就证实了第二个推断,采花贼确实是使用了迷香。
第四:这四家的小姐闺房当晚都丢失了值钱的珠宝首饰。
由此可以推断,这四家的作案手法是完全一致,必定是一人所为。
唯一不同的是,这四家的四位小姐中其中一名第二天投井自尽了,一名最后疯掉了。还有两名上吊自尽被救,但情绪仍不稳定。
但令牛仁想不通的是,为什么第一家跟这四家的作案手法大相径庭呢?
第一:这个采花贼既不是撬门而入,也不是拨窗而入,更不是揭瓦或挖地洞而入。完完全全就是一起密室杀人案。
第二:这个采花贼也没采用迷香。
第三:这个采花贼也没有拿走闺房中的任何值钱东西。
第四:这个采花贼还杀了这家小姐。
与后四起案件相同点是:
第一:作案目标都是有钱的员外家千金小姐。
第二:这几名千金小姐都长得年轻貌美。
第三:都被采花。
第四:时间上呈连贯性。
如果不是因为这四个相同点,牛仁就几乎可以断定这个案子和其他四个案子并非同一人所为。
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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