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带路。
郑先生,异能催眠师。
异能者违法乱纪的话,调查取证要难上很多。因此,催眠得到的供词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当然,作为呈堂证供的催眠需要依法执行:四名陪审员监督、催眠询问的问题不得与案件无关。
“迷晕。”郑先生吩咐道。
李队点点头,在操控头盔的工作人员操作下,头盔释放出气体。
“李队,可以了。”工作人员说道。
囚禁室内陈雪云头上的头盔已经被取下,她眼睛紧闭着,处于昏迷状态。
囚禁室的门打开,郑先生、李队和三个陪审员进入。
郑先生在陈雪云对面坐下,开口道:“我是催眠师郑文凯,编号009,应超战队冰城分部有效申请,对嫌疑人陈雪云催眠询问。”
郑文凯说着闭上眼睛,念力探出,进入陈雪云眉心中。
十分钟后,出了不少汗的郑文凯睁开眼睛,说道:“成功了。”
询问开始。
在姓名等例行询问之后,进入到案件相关问题:“陈雪云请回答:一月八号、九号,冰城归家酒店、温泉酒店……飞扬酒店等二十九家酒店火灾警报器无故触发,是否是你所为?”
“不是。”闭着眼睛的陈雪云回答道。
“陈雪云请回答……”
几个问题下来,陈雪云嫌疑排除。
“催眠询问结束,本次催眠合法、无违规行为,催眠有效。”包括李队在内的四名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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