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对方这般行为,沈煊倒是有些明目。“国法大于家法”此言在本朝最早还是记载于□□爷隆兴帝。
据传还是在本朝初建, 当时有位开国功臣陆国公,天生神力, 勇猛非常, 为□□几经生死。帝甚感其忠义, 特将膝下一位颇为受宠的淮安公主下降于国公府。
这场婚事在当时可谓是轰动一时,帝姬下降,十里红妆,可谓是给足了国公府的面子。把这场君臣相得演绎的淋漓尽致。
可惜好景不长,不过数日便有言官上书,参奏国公夫人,“秉性猖獗”“视国法如无物”。弹劾陆国公治家不严。
归根结底便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的受了当朝公主的全礼。
按理来说,这件事虽然不合礼数,但毕竟也成了一家人,算不上什么需要大动干戈的大事儿。充其量向皇帝认个罪,在让家眷给公主赔个不是就得了。然而这位陆国公,曾经的陆将军也是位神人儿。
这位态度丝毫没有要请罪的意思,还直接在朝堂上跟那位言官给忿上了。
大意就是,我老陆家的家事儿,关你屁事儿,这儿媳妇给婆婆行李那不是应该的吗?用的着你这酸书生在这儿叽叽歪歪的。
这一波可捅了马蜂窝了,这话一出,这位可是当堂被一众文人给引经据典,论古烁今的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差点就把诸如藐视君父,心怀不臣之心的大帽子给盖到这位脑袋上头了。
把这位陆国公气的当堂就撸了袖子,这下好了,大殿之上,衣衫不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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