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走,他们一行人艰难的行走这,一路沉默不语,争取能在天黑前翻过一个山头到达下一个宿营地。
……
此刻,高欢和李富贵正陪着叶云山爬山。
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叶云山临走之前,他们要陪着老叶一起爬完石磨村附近的群山。他们已经进山两天了,他们转了一座山头,又转了一座山头,终于冒着细碎的雪粒爬上了那丽他们正在爬的这座山。
三个人全套的登山装备,一个背着一个专业背包,一人手提着一个登山镐,猛看上去差不多,细看上去就会发现原来是一个胖子两个瘦子,一个帅哥两个土鳖。
细碎的雪粒儿被凛冽的寒风吹到脸上,又冷又疼。
他们爬上一处山坡,挤在一处狭小的山洞口,小憩片刻。
高欢伸手触摸着冰凉的雪粒儿,感受着丝丝的凉意。他看看远处连绵的高山,再看看灰沉沉的天空,道:“老叶,过了这座山,再有两三天,我们就能走出这片山了。你说这破山,有什么好看的?”
李富贵拄着一个山里的枣木做的登山杖,道:“他啊,就是吃饱了撑的。一个破山,连个景点都没有,有什么好看的。尤其是这种破天,熊瞎子都得猫冬,咱们却要来受苦。你说,咱们找个会所,弄俩小妹儿,唱唱歌,跳跳舞,多惬意。”
叶云山道:“你们懂个屁。山就是用来征服的,一个男人只有征服过一片山,以后再遇到任何困难才不会退缩。”
李富贵瘪瘪嘴,看着远处雾气蒙蒙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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