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是吃。
自从Moriss第一次带我们来这里之后,他就算是尝到甜头了,几乎每天都会问,今天还去不去啊?什么时候过去啊?
那谁知道啊,我们几个也懒得理他,实在烦了,就让他去问Morriss,可是他又不敢,也不知道该怎么问。
可是这小子也不是白给的,他很快就摸出了规律,他知道Morriss是不可能自己去的,所以只要我们几个下午回来了,他就不时的出来看看情况,小耳朵竖的直愣愣的,只要在制图室听到外面有任何风吹草动,他都会立马冲出来,喊道,是不是要走了啊?是不是?
有时候我们正在忙得焦头烂额呢,谁有那闲工夫去搭理他啊,他一看没有人理他,便悻悻的回去了,可是要不了一会儿他又窜了出来,再来一次。
有时候,他忙完了,那我们可就惨了,他就像个蛆一样,在你身边扭来扭去,没有一分钟的安宁,每次一听说要去夜总会了,哎吆,你可没有见到他的那个高兴劲,简直是比成了仙还得意。后来才知道,原来最近他每天晚上都不吃晚饭了,省下来肚子,就是为了大吃大喝一通。
只要到了包房,其他先的不管,第一件事就是先一顿狂吃,一个果盘完了,他就再叫一个,甚至还问服务员有没有面包,服务员说,没有,不过有小点心。
那诺曼就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喊道,有还不赶快上啊?你们这是什么服务啊?我们在龙岗那边的店里,人家直接就给端上来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