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岂不美哉。威廉这个家伙脾气很好,慢性子,再加上人高马大的,还是很讨人喜欢的,不然诺曼也不会和他一见钟情,那么快就打的火热了。
不过,人无完人,威廉也有很多缺点,其中让他自己最为挠头的就是他的字写的特别一般,呵呵呵,和小学生差不到哪里去,工整倒还工整,反正就给人一种很幼稚的感觉。威廉说他以前也练过一段时间,可是总是没有长进,后来也就彻底的放弃了。
本来前段时间和Mel一起出差大岭山的时候,是有机会跟着一起蹭顿西餐的,结果谁成想,失之交臂,这次终于抓住机会了,让我很是兴奋。虽然我这是第一次吃西餐,可是咱不怕,基本的礼仪在书上都读过,也曾经在电视上看过,再说跟前有现成的sample,看着人家怎么做,咱就怎么做呗,把餐巾掖到领子上,左手刀,右手叉,慢慢的切呗。
等我吃完牛排的时候,披萨还一动未动呢,他们俩只顾谈事情了,我才不管呢,我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来吃饭的,于是客气了一下,开始吃起了披萨。
不过这威廉还真不错,还很照顾我的感受,时不时的还停下来和我说上两句他们沟通的内容:朴经理问他为什么要辞职,对公司有什么要求,现在做的怎么样等等.....
我含含糊糊的答应着,嘴里却一直没有现下来,这牛排虽然是第一次吃,可是我之前还是见过的,这披萨嘛?我除了知道单词,之前还真没有见过实物,吃起来,还真没有觉得有多好吃,感觉就像大杂烩,饼底是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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