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工厂后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我把报销单交给了梅清后,第二天上午穆经理就把我找了过去,他戴上了金边眼镜,把报销单往我眼前一晃,问我:唐啊,你为什么报销餐费啊?
我就把工厂不包吃的事情经过给他说了一遍,他翻了一下白眼,“奥”了一声,过了半天,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又拿起报销单据往眼前凑了凑,可能是要看得更仔细一点吧。可是我记得上面我一共就写了不到10个字:午饭费用(三个人),31元,1998年3月31日。我有没有做什么手脚,这穆经理到底能看出什么呢?他看了半天,终于开口了:唐啊,你这报了31块,太多了,有点不符合咱们工厂的规定奥。
我一听是这事啊,连忙解释说:穆经理,因为也不知道咱们厂的报销标准,以为是实报实销奥呢。您放心,下次我就知道了,会按照标准来的。本来我是想说,我进厂快三个月了,也没有人告诉我这报销标准到底是多少啊。我忽然一想,不能这样说,那岂不是把责任都推到梅清身上去了,这种事情本来就该人事和财务告知员工才对啊,可是这样万一要是甩锅给了梅清,就太不仗义了,梅清一直对我不错,我可不能恩将仇报啊!
想到这里,便小声的怯怯的说道:穆经理,如果不能报销那么多,那您看能报销多少,就先报给我吧。这是我垫的钱,其他的就算我请客吧,您看行不?
最后穆才林还是给我全部报销了,不过他告诉我以后再带工人出去,不要带他们去下馆子吃炒菜了,每人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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