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林羽琛笑着问道。
出乎他意料之外的,男孩顿了一下,然后坚决地摇了摇头,虽然他仍旧看着那两柄剑,但是眼中再也没有多出任何光彩。
“那个这个呢?喜欢吗?”毕默承将自己的长刀放在剑匣旁。
男孩儿眼睛盯着长刀看了一会儿,也坚决地摇了摇头。
林羽琛感到有些奇怪,笑了笑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要邀请我们进来呢?”
半晌,男孩都没有回答,在林羽琛目光的注视下,良久后,男孩儿才开口,“喜欢”
声音很小,像是蚊子,而且仅仅只有两个字,但是让林羽琛听得一愣,喜欢?喜欢的是什么呢?
就在林羽琛想继续问下去的时候,一个男人走进了院落,男子面容黝黑,眼角布着丝丝皱纹,一身衣服很单薄,也已经被汗水打湿,脚上穿着的只是一双草鞋,可能是因为在农田里干活的缘故,那双草鞋上沾满了泥土,而且已经有些破烂。
男人一进来,就满脸笑意地唤了一声,“兴刚,爹回来了。”
被唤作兴刚的男孩儿转身就向男人跑去,这个时候男人才看到院落里还有两个人,忙打了一声招呼。
男人把兴刚抗在肩上,走到两人身前,说道,“你们好,刚才就听村里人说家里来了客人,就是你们吧。”
“不算是客人,”林羽琛回道,“我们就是路过此地,有些饿了,所以过来讨口饭吃,还要多谢您夫人好心,当然,还有兴刚。”
说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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